[討論] KMT立委提案原民會主委由原民民代首長同意

作者: ismail (晴天就該是這樣)   2024-04-18 07:03:59
https://rwnews.tw/article.php?news=14923
原民會主委牽涉原住民權益甚至山地部落發展,國民黨立委 Sra Kacaw(鄭天財)月初在
立院提修正案,要求主委一職由行政院長提名,須由具原民身分的地方民代、首長召開審
查會,討論是否同意主委人選, 鄭天財認為,依此修正才能符合原民自治精神,儘管被
質疑認為牴觸《憲法》,他仍強調,中選會等獨立機關主委也是由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
意的類似程序,且修正案是依《憲法》修正條文精神提出。
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https://lis.ly.gov.tw/lylgmeetc/lgmeetkm?.21df00033E80100000000C0000001000^00000000804000100000B3e2c
https://lis.ly.gov.tw/lygazettec/mtcdoc?PD110109:LCEWA01_110109_00059
https://i.imgur.com/v1n0m4S.jpeg
https://i.imgur.com/8PWxmkj.jpeg
說明:
二、按上開現行規範,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屬政治任命之性質,倘任官前並無地方基層官
員或民代之歷練,將難以精確掌握原住民族需求,不利於事務推動及徹底解決原住民
族之問題
三、因此,爰提案修正上開規定,明定主任委員應由具原住民身分之直轄市議員、縣(市
)議員、鄉(鎮、市)長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共同推舉之,以利舉薦更適任之人
選出任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一職,並落實原住民族自主及自決權。
修正條文草案
第三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由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副主任委員三
人,其中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
員中,二人應由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擔任,且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者,應具
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分。
前項主任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由具原住民身分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
、鄉(鎮、市、區)長召開審查會同意後任命之,任期四年,不得連任。
中國黨吃相一個比一個難看
中國黨原民立委不跟你玩政黨輪替或中國黨有人主張的五院和獨立機關委員要政黨比例推薦
中國黨原民立委說主委的位子跟資源我們直接要自己決定
你民進黨執政只是橡皮圖章提我們推出來的人
我中國原住民千秋萬世都要中國黨原民出任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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