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可以不要再用“戀童”這詞嗎?

作者: organize222 (GOGO99)   2024-04-10 17:25:44
※ 引述《HisVol (他的體積)》之銘言:
: 戀童症是有明確定義的
: http://i.imgur.com/i2C8JRw.jpg
: 定義:更年長的人或成人對對青春期前的小孩有性欲
: 通常年齡切在11歲到13歲
: 這次的事件裡
: K小姐自述17歲
: 本來就不符合戀童定義
: 講兒少法中的未成年定義 (18歲以下) 還比較切題
: 不管立場是什麼
: 至少用詞精確一點吧?
很難!
像我說 如果台灣敢投降解放軍
本人願意加入美軍 殺死背叛西方陣營的畜生
結果一群人蓄意抹黑說
我要屠殺台灣人
笑死
這招學共產黨與中國人
學得很厲害
你很難跟他們吵 也不需要跟他們吵
現在要做的是累積憤怒 累積瘋狂
關鍵時刻 出手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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