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徐巧芯爆「巨嬰綠委內規」 揭特別預算法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4-04-08 16:49:30
合先敘明,83條跟84條不是綑綁在一起的,
所以兩者不要混在一起講。
83條第四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藍的提案 > 「前項第四款特別預算,須經立法院之同意始得提出」
白的提案 > 直接就刪掉第四款
所以83條的調整根本不會影響救災,
只是這所謂重大政事是什麼?光電也是重大政事、防疫也是重大政事,
如果今天緊急情況你都可以用重大災難去解釋,但重大政事就是見仁見智,
反正只要政府說這個很重大那就是很重大,你各位塔塔覺得合理?
至於第84條「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本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但合於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者,為因
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
我倒覺得如果要立院審,可以加註緊急應變中心一級開設立院也需要於多久內速審之類。
當然有災難能有靈活的資金運用是對的,但誰能保證不會有人發災難財?
又你把這種預算直接撥下去,最後地方就是想辦法把他花掉,
921那50E請問多久核銷完畢?是否有必要隔天就轉帳50E?
廠商票期用小時在壓的是嗎?更何況是政府背書且是救難。
認真說啦,怎麼思考都可以,但不是為了一直護航逃避監督啦。
實際狀況如何大家可以討論,而不是一直在那邊跳針無法救災好嗎?
※ 引述《pupuliao (pupu)》之銘言:
: 不懂的是你吧
: 這次要修的是83條新增但書,然後把84條的但書刪除
: 其中83條新增但書是 第四項要提案要立法院同意才可以提案
: 這部分可以討論
: 但我想知道 正常情況下 提案後立法院不滿可以刪除阿
: 為啥要禁止提案?? 是以後特別預算是只有立法院可以提案嗎?
: 奇怪,立法院不是負責刪除預算、行政院負責提預算嗎?
: 現在是立法院可以禁止行政院提案了??
: 另外 這次被罵最嚴重的是 84條 刪除的但書
: 這條但書是當第四項的重大災變發生時,政府可以跳過立法院可以動支經費
: 只有一些不懂藍白粉在跳真說 有預備金啥的
: 我就問
: 當嚴重到超過預備金的範圍怎麼辦??
: 921 隔天就動支了超過50E,預備金有那麼多嗎?
: 現在的立法院就是KMT認為自己是民意的代表,瘋狂擴張權力
: 開始搶多行政院、監察院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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