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志潔稱藐視國會罪仍要確保「說謊的權力

作者: hk410050 (A柏)   2024-04-03 11:18:46
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874522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3.完整新聞標題
林志潔稱藐視國會罪仍要確保「說謊的權力」 藍委回擊
4.完整新聞內容︰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上午針對「國會改革」舉行公聽會。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
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表示,我國法律上被告可保持緘默,可以「說謊」,但在野黨提出的
刑法藐視國會罪,連緘默及說謊權利皆無。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對此說法不滿,隨後上台時
大聲回應,剛有學者指出,要確保這些人有「說謊的權利」,這樣的言論恐會有不小的爭
議。
林志潔說,大法官釋字585號,提到必要時可以經過院會決議,要求調查相關事項的人民
或政府人員成數、表示意見,違反調查義務可在科處罰鍰範圍內給予合理手段。對於在野
題的藐視國會罪正當性打上問號,這是入罪化規範,有犯罪嫌疑的被告。
林志潔指出,一般法律案件,證人傳喚不來,也不會被認為藐視司法,沒有犯罪嫌疑的一
般人民會因為傳喚不來,就扣上藐視國會罪?如果讓有刑責的藐視國會罪草案通過,立法
院可要求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來質詢,不來便可移送藐視國會罪,同時要求台積電出示其
他國家企業合作、技術交流合約書等營業秘密,如果這樣的草案通過,對科技業發展有嚴
重影響。
林志潔提到,我國被告可保持緘默,可以說謊,但是在藐視國會的構成要件中,連保持緘
默與說謊權利都沒有,嚴重牴觸人民權利,不得不察。立法院對於立委處罰軟性,美國有
道歉、停權,驅逐出國會的處罰,同時成立倫理辦公室受理議員不當行為。國會應先從自
己行為規範來,才能獲得人民尊重。
但是,後面發言的牛煦庭對林志潔的一句「說謊的權利」相當有意見。牛表示,剛剛有教
授說,確保這些人「有說謊的權利」,但立法院殿堂就是要平衡民意與法律專業,這樣的
言論恐怕會有相當大的爭議,完善調查權跟聽證制度刻不容緩。
牛煦庭表示,自律不成只能他律,如果行政官員有為有守,主動擔起政治責任,國會聽證
調查制度的入法迫切性便不會如此之高。不過,現在的官員,動則迴避問題,甚至反質詢
汙辱國會議員,顯然責任政治沒有可能性,透過法制化去落實管制。立法院不該忘記人民
賦予監督的使命,更不可成為執政者的橡皮圖章,這是民進黨在野時就提過的論點,不該
因政黨輪替,主客易位,大家應放下成見,即刻討論並通過國會改革法案。
5.附註、心得、想法︰
好像有兩個委員會停開
但公聽會還是有舉行
不是啦
官員上台被質詢還有有說謊的權利是啥鬼
看這教授的名字有點熟悉
查了一下
民進黨新竹立委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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