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第一時間未帶走寶林食材 北市衛生局:食

作者: pupuliao (pupu)   2024-04-02 23:26:30
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2106
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
四、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相關檢體之採樣分工原則如下:
(一) 食品檢體(食餘、嫌疑食品等)及環境檢體(刀具、砧板、飲用水、洗滌水等):由衛
生局食品(藥)科(處、課)主辦。
台北市政府甩鍋甩的很明顯吧,玩文字遊戲很厲害喔
法規要求你把可能有問題的廚餘、食品帶回去檢驗
然後你在記者會說,法規沒要求全部帶回去
是沒要求阿,只要求你帶走可疑的
還是說這位食物中毒的客人把所有餐點都吃了一遍?
等到發現出問題了才趕快回去補,ㄏㄏ證據都已經被處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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