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強制猥褻犯」 髒髒......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4-03-31 16:35:42
不懂他怎會這樣操作
事發時 他如果用模糊的方式道歉
說 喝醉了 不記得了 但還是感到抱歉...
那對方身為需要他當側翼的政治人物
也會輕輕放過 不會告他 事情就過了
畢竟只要鍾佩君沒去告 不管是不是告訴乃論
法官也無從辦案
結果他異想天開 自己跑去告自己
然後又說自己無罪
法官會覺得他跟自導自演的網紅一樣
想浪費公眾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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