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李四川FB:柯市長咄咄逼人 不忍了

作者: sciss1 (無)   2024-03-24 00:58:39
※ 引述《CenaC (王葛格加油!!)》之銘言:
: : 更新:
: : 感謝sciss1網友提醒,我補充一段:
: 柯文哲簽費率,按照柯的說法,也是郝龍斌簽的母約已訂下費率議定原則,每1M=760元
: ;柯所簽的2200,大約等於760*3=2280,在數字上是兜得起來的。
: : 既然如此,簽約之費率也無柯文哲的責任
: : 換言之意思就是說郝龍斌簽約已定下費率議定原則
: → sciss1: 1.周玉蔻馬上被她汙衊的人反駁,李四川呢? 220.141.99.42 03/24 00:31
: → sciss1: 2.周玉蔻沒標註資料來源,我有,你可以找 220.141.99.42 03/24 00:31
: → sciss1: 柯文哲算帳,差別可大了 220.141.99.42 03/24 00:31
:
: 李四川臉書
:
: 你不但沒有把母約解掉,
ㄧ、台智光合約是 郝龍斌市長簽訂,一簽25年,我任內找法務局、資訊局局等局處討論
解約辦法,但片面解約會有賠償問題;且解約後,全台北市的監視器網路需要重新佈建,
會衍生治安空窗期。
: 還在106年把警察局的監視器全部與台智光再訂定一個專案網路
: 的子約,109年在這專案子約訂明3M費率月租費2200元。
最後,蔣萬安市長一直跳針說是我任內調高費率,根本是混淆視聽。
原本北市第一期監視攝影機大部分為30萬畫素,用1M 傳輸;郝前市長與台智光簽訂的契
約也訂下費率議定原則,以1M的費率(約760元)去推估3M的費率為2280,我任內幾經談
判談到3M 費率為2200元。
: 在你編列112年警察局監視器預算時,是23%用3M,77%用2M,所以你的預算才會編
: 4.6億,但你留給蔣市府因複議失敗,議會但書要求全部都要用3M,所以依照你簽的專案
: 子約2200元,加上今年增加的量,當然就要編5.5億(後來議價後約5.02億)。
蔣市府表示:2024年預算編列5.5億元是因為監視器數量增加及提升為3M,然而,2024年
增加的攝影機只比2023年增加500支, #一年增加的經費不會超過1千萬。
如果蔣市長2023年上任後用我編的4.6億元就能運作,為何隔年需要編到5.5億?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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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你的邏輯 柯文哲沒有針對這幾點回應也是認為錯誤?
照我的邏輯 柯文哲有針對這幾點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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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 CenaC (123.194.132.183 臺灣), 03/24/2024 00:41:27
: → sciss1: 我回文,把柯文哲的回應對上去,一看便知 220.141.99.42 03/24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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