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人不知道台智光2015年就被爆了嗎?

作者: takizawa5566 (本島皇民 滝沢)   2024-03-23 20:10:59
※ 引述《RodrigueZ810 (裝小維)》之銘言:
: https://reurl.cc/L4EQQx
: 然後阿北還喊一周內徹查
: 結果查了七年查不出個雞巴
: 卸任前開個記者會就完全沒他的事情了
: 一個弊案他整整執行了八年一秒鐘沒停過
: 而且不知情當作他無能就算了
: 這是他上任後半年就爆出來了
: 說好的一周內徹查呢
: 這你跟我說柯文哲完全沒責任??
: 我沒說柯文哲要負全責
: 當然是簽定的跟收賄的要負最大責任
: 但柯文哲上任後半年就知情然後接下來整整七年毫無作為
: 僅僅只有卸任前開個記者會拆彈而已
: 白粉說他沒責任??????
: 少吸兩口白粉很難嗎?
硬要曲解我的意思,到底是哪裡有問題???
我完全在針對李四川的鬼話在打,結果是你一進來我文一直狂洗,總結你想表達的就是「
都是柯的問題」
但你故意忽略了「但書」這件事,當時議會告訴柯文哲,「你要用2M傳送的話,你只能用
100萬像素攝影機」
100萬像素攝影機幾乎要停產了,根本買不到,那個但書就是要逼迫柯文哲接受3M傳送速

所以最後才會有柯文哲開的那一場記者會
柯卸任前,民眾黨只有一席議員,請問要怎麼壓過多數的藍綠?
你去脈絡化的帶風向,想把風向帶成「都是柯的問題」,試圖淡化李四川臉書的荒謬言論
我不是沒有認識柯黑,但有些柯黑還是很理性,針對這件事選擇站在柯文哲這邊
啊有些柯黑真的為反而反,說的就是你啊,真是噁心
更新:
感謝sciss1網友提醒,我補充一段:
柯文哲簽費率,按照柯的說法,也是郝龍斌簽的母約已訂下費率議定原則,每1M=760元
;柯所簽的2200,大約等於760*3=2280,在數字上是兜得起來的。
既然如此,簽約之費率也無柯文哲的責任
換言之意思就是說郝龍斌簽約已定下費率議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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