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新聞/藍白提總統至國會詢答版本 遭

作者: 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   2024-03-21 11:08:36
藍白的主張其實只有兩個,「立法院代表民意」、「立法權監督行政權」,接下來繼續推
衍就是,因此立法院可以透過立法程序,創設出各種「監督」手段。要怎麼回應這主張?
其實也很簡單,只要憲法有大一程度就可以了。
首先,立法權代表民意,行政權同樣代表民意阿,總統是人民直選的吧。總統(及其任命
的行政院長)與立法院,各自代表民意行使國家權能,代表的民意沒有差別,差別只在於
負責的工作不同。那由誰決定哪個機關負責哪些事?答案就是憲法,各機關是依照憲法權
限劃分運作。
接下來就是下個問題,「立法權掌監督」是怎麼來的?他是憲政主義下的基本觀念,但在
具體憲政實踐上不是當然的前提,而是對於憲法條文「歸納的結果」。透過對憲法文本的
觀察,憲法中賦予立法院的權力多屬於「監督」的權力,因此我們得出「立法權代表民意
監督行政權」這個結論,但不能用這個結論去反推,主張立法權為了監督,可以創設出各
種想要的制度。不行,立法權不能凌駕於憲法之上,憲法沒有給立法權的權限,立法權無
法自己透過立法程序創設。
因此,立法院不能用監督為由要求總統即問即答。因為這就創設了憲法所無「總統對立法
院負責」的關係,是違憲的作法。說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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