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交加班證據拚無罪…遭檢察官諷「助理咬牙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24-03-15 08:23:51
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829516
2.新聞來源︰ 聯合新聞網
3.完整新聞標題 交加班證據拚無罪…遭檢察官諷「助理咬牙繳回錢」 高虹安:靜待司法
4.完整新聞內容︰ 聯合報 記者王駿杰
台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今天傳喚高等5名被告出庭,共同勘驗前國會辦公
室帳房「小兔」、黃惠玟偵查筆錄,庭審結束,關於有助理稱高曾在案發前對助理下令滅
證;對於各項質疑,高虹安回應,一切靜待司法,相信法官依據法律和客觀事實證據判斷

高虹安說,除了靜待司法,市府團隊一切也以新竹市政為最優先,各項政策努力推進中。
高虹安的律師陳建良今遞交涉案助理黃惠玟、前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陳昱
愷、前公關主任王郁文4人有實質加班的2000頁「加班證據清冊」,清冊含行事曆、對話
紀錄等,欲證明助理確實加班。
律師陳宗豪向法院聲請函調立法院秘書長2008年4月11日「台立院人字 097001706號」函
,欲證明前立委吳成典公費助理涉貪案據判無罪的依據,以作為高虹安的無罪防禦,不過
,2項證據調查法官未立刻表示准否。
針對高虹安準備庭末出招,公訴檢察官廖彥鈞說,檢方從不爭執助理有加班,且比任何人
都清楚助理辛苦,像黃惠玟說「工作這麼辛苦,如果可以不捐,誰會想捐」,像陳奐宇說
「討價還價的結果,就是2021不受續聘」。
廖說,助理每天加班卻不能領加班費,只能被動配合繳回,是為了讓立委可以盡快有表現
,所以牙一咬,他們忍了,因大局為重,不代表把加班費繳回是心甘情願,立委做為主管
既然沒有要給加班費,就不該請領。
法院今天勘驗黃惠玟以被告接受調查、轉證人應訊的20段偵查光碟。依影音檔案,黃告訴
檢調助理的實際薪水是可調整的,作證前表示證述可能有情緒性用語,但說的都是實話。
黃惠玟說,她從高虹安辦公室離職前,領加班費就不用簽名,但還是要有人要向立法院申
報,陳奐宇、王郁文、陳昱愷、Z9(吳達偉)應該知道零用金的來源就是助理繳回的加班費
,「雖然委員沒有召集大家一起來講一遍,但大家很自然就知道」。
黃惠玟說,發薪水前辦公室助理會看帳目自己的部分,她會把其他人的遮起來,對於要退
多少回來,大家不會表示意見,看到數字他們自己有感覺,「就是一定要退回來的嘛!」
偵查檢察官盧慧珊向黃惠玟說明,不是就是吹毛求疵,是因大家講法不同,所以要確認黃
女記帳的邏輯,再核對各人的講法。
黃惠玟說,加班費如果要真講清楚,大家的答案一定很模糊,以前,李俊俋辦公室就有這
種做法,有些辦公室這樣做、有些那樣做,也有很少的辦公室不報;她說,例如台南有個
李俊毅的前妻領助理費就領得很高興,立法院不會管這一塊。
黃惠玟說,加班費回繳是勞資合意,如果可以不要捐她不會捐,但事實上就沒有不捐的事
,「講好的啊」、「誰願意每天工作累到不行、然後錢領得少少的?」
黃惠玟說,就她認知,陳奐宇應早就知道薪水要回捐的事,王郁文是2020年3月才上班,
王郁文知不知道要再去問,至於王郁文接替Z9工作,應是Z9要跟王郁文說,但Z9有沒有跟
王郁文說,她不知道。
黃惠玟說,Z9知道高虹安辦公室有加班,不止一次在LINE、私底下問她,Z9常來辦公室,
應該知道退費的事,而她負責領大家的加班費再回捐為零用金,「反正做這件事,我就是
很直覺,覺得大家都應該知道」。
高虹安被控虛報、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46萬30元,台北地檢署2023年8月14日依貪汙、
偽造文書2罪起訴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王郁文5人,高虹安如一審判決有罪
將停職。
https://i.imgur.com/WOJsGGS.jpg
台北地方法院上午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高開庭完後不受訪快步離去。圖/聯合報
系資料照片
5.附註、心得、想法︰
關於高虹安貪汙案,特地準備了2000頁助理有加班的證據,檢察官回應說 檢方從不
爭執助理有加班,而是助理每天加班卻不能領到加班費,只能被動配合繳回當公積金。
像黃惠玟說「工作這麼辛苦,如果可以不捐,誰會想捐」,像陳奐宇說「討價還價的結果
,就是2021不受續聘」。
黃惠玟也說,加班費回繳是聽從高虹安的指示,如果可以不要捐她不會捐,但事實上
就沒有不捐的事,「講好的啊」、「誰願意每天工作累到不行、然後錢領得少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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