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林珍羽:資工人隨便輸入code要滅證簡簡單單

作者: ismail (晴天就該是這樣)   2024-03-12 21:14:31
今天中午草黨youtube頻道由姊夫主持的政論比關鍵時刻還瞎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kCYAsGCeHU
許甫 高虹安涉貪下滅證令曝光,這全程是肯定句喔
然後要求潑咖啡讓電腦主機壞掉
哇,你一聽這個是什麼樣子的電影情節
重點是那個硬碟嘛,你潑下去你硬碟會壞掉嗎
你這樣一顆主機這樣丟下去,硬碟好像拔出來也還可以用嘛
我看到兩位律師跳出來說話了
所謂的偵查不公開就是一個笑話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5項規定,持有卷宗跟證物內容之人
不得就該內容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不能洩漏給特定記者做獨家報導
我就問說到底誰可以看到這個筆錄
而且這個筆錄聽說,就是聽說的
是一個證人說,我聽說另外一個證人說是怎麼樣,怎麼樣,他自己本身不知道
好,另外一位律師黃秀惠說
如果在法庭外有人選擇性的把對被告不利的證據散播出去
那就像是一個媒體資源大戰,對法庭中的其中一方是極其不公平
黃光芹 這個偵查不公開,誠如兩位律師他們所講的,還有一些光怪陸離的怪現象
你說齁,綠營執政怎麼這麼嚴重,而且裡面的內容被扭曲
我覺得這個偵查不公開在我們台灣根本就是笑話
那以目前來看,我覺得那個案情已經走鐘,就已經天花亂墜
連電視連續劇,連陸劇韓劇都演不出來的
林珍羽 自由時報怎麼會用頭版的方式,去下一個什麼叫做滅證令
到底這是什麼樣子的標題,這一些全部都是臆測
這一些全部都不是事實的狀態之下,為什麼可以去刊登讓人家可以亂引用
然後為什麼可以用這樣子的輿論審判的方式,來去左右檢調相關的司法機制
就是民粹治國,網紅治國
涉貪下滅證令曝光,這個有比蘇丹紅重要嗎,這個有比虐童重要嗎
許甫 而且這個還是無中生有,根本也沒有咖啡,也沒有潑主機的這件事情
林珍羽 是啊,我就說了,以資工人來說
除了格式化,這個已經算是很基本的了,一般大家都知道的
如果說一個資工人,他隨便輸入一個code進去要滅證,簡簡單單的事
許甫 對啊,放個病毒進去整個主機壞掉
林珍羽 是嘛,為什麼要去寫這麼,這麼低級愚蠢的一個,一個劇本呢
超白癡的
案子都起訴到北院審理多久了,還在偵查不公開影響檢調
許甫連傳聞法則幾個字都講不出來談什麼刑事訴訟法
以前想爭取草黨黨內中正萬華議員失敗的前法官今天都推測是共同被告的利益衝突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05331
針對高的前助理陳奐宇、謝寧接受檢調偵訊時透露,高在案發前曾下令滅證一事,新竹市
府行政處長吳皇昇向媒體指出,刑事訴訟法規定未公開的卷證,理應不能用於訴訟外目的
。對此,台北君倫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張耀宇今表示,吳皇昇的說法,是對於法律的定義
有所誤解。
曾任台北地院法官的張耀宇解釋,檢方起訴之後,相關卷證即移交法院,公開給被告及其
辯護人,以高虹安被控詐領助理費一案,自去年8月14日北檢起訴,迄今已過了8個多月,
能接觸全案卷證的人很多。
張耀宇說,依報載庭審內容可知,本案共同被告之間似有明顯地利益衝突,由何人透露相
關內容給媒體,似已呼之欲出,且媒體相關報導也是基於「保障民眾知情權」,有助提昇
司法透明及國民對審判的關注,自屬刑訴法第33條第5項所指之「正當目的」。
珍奶真有臉說民粹網紅治國,別人寫劇本
去年才說高虹安一堆屁事講不清楚是因為老柯寫好劇本,是幕後推手
理工女不會犯罪
資工人要滅證簡簡單單
最好你們講的都能做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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