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新聞/提「總統二輪投票制」挨轟違憲

作者: patiger (唉)   2024-03-07 10:16:35
欸...不是阿
現行憲法就是得票最高的一組
你拿初定憲法出來幹嘛?
這部分早就修過了...
那真的要說,你是不是要說修憲應該由國民大會來修即可?
是不是都忘了最後一次修憲的時候
為了怕未來民進黨執政真的推動正憲
所以主導把憲法修成大家都動不了的情況?
你要修,就請先把憲法修正改回來再動好嗎
現行規定就是如此...
鳥到連總統和立委就職日都無法改了
你還要動當選條件...
= = =
KMT真的很好笑
動不動就憲法至上,護憲先鋒
但是一出手就是這也違憲疑慮,那也違憲可能
不要這麼好玩好不好...
= = =
我相信委員自己知道
不過搞這個就是博眼球而已
※ 引述《Homura (德意志國防貓)》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tinyurl.com/yue8p2eb
: 2.新聞來源︰
: 民視新聞網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新聞/提「總統二輪投票制」挨轟違憲 翁曉玲再發千字長文:無必要修憲
: 4.完整新聞內容︰
: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 國民黨新科立委翁曉玲上任後爭議不斷,不僅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陳建仁時脫口稱「質

: 是上對下」,還擬提案修法,將總統選舉改為二輪制投票,引發熱議,也遭轟有違憲疑慮

: 翁曉玲今(7)日再發千字長文,試圖解釋總統二輪投票制修法;翁曉玲也再次強調,她

: 為應無必要修憲。
: 「時代在進步,總統選制也要與時俱進」,翁曉玲一早在臉書表示,我國總統選舉採相對

: 數一輪投票制已近30年,她認為這樣選出的總統只有少數的選民支持,缺乏穩固的民意基

: ,有代表性不足的問題,政府也難穩定運作;還會造成選票浪費跟白投的問題,甚至有「

: 保」發生。
: 儘管一再被轟有違憲疑慮,翁曉玲仍認為無必要修憲。她指出,回顧我國行憲之初,憲法

: 文第46條規定,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以法律定之。1947年當時制訂的「總統副總統選舉

: 免法」第3條和第4條規定,總統、副總統是以「得國民大會代表總額過半數之票數者為當

: 」。
: 翁曉玲說,可見憲法的原意即乃是採絕對多數決之多輪選舉制,也就是當選人必須得到過

: 數投票權人的支持;1992年憲法修正,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規定:「總統、副總統候

: 人應聯名登記,…,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亦於1995

: 隨之修法,將總統選舉改為相對多數決之一輪投票制。
: 翁曉玲認為,由於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並未明訂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採幾輪投票,僅規

: 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由此可知,將我國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3條修正為「二

: 投票制」,不但沒有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反而還更貼近行憲前期的原貌。
: 翁曉玲說,相信二輪選舉制將會促進國內政治穩定、強化執政者之民主正當性,維護小黨

: 政治參與,更保障每位台灣人民的投票自由,會讓民主政治發展之路,走得更好、更穩健

: 5.附註、心得、想法︰
: 「時代在進步,總統選制也要與時俱進」
: 不知道如果當初是國民黨當選
: 時代還需不需要進步哩
: 維護小黨的政治參與
: 是暗指某個說不要預設我們2028年
: 翁曉玲說,可見憲法的原意即乃是採絕對多數決之多輪選舉制,也就是當選人必須得到過

: 數投票權人的支持;1992年憲法修正,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規定:「總統、副總統候

: 人應聯名登記,…,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亦於1995

: 隨之修法,將總統選舉改為相對多數決之一輪投票制。
: 翁曉玲認為,由於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並未明訂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採幾輪投票,僅規

: 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由此可知,將我國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3條修正為「二

: 投票制」,不但沒有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反而還更貼近行憲前期的原貌。
: 翁曉玲說,相信二輪選舉制將會促進國內政治穩定、強化執政者之民主正當性,維護小黨

: 政治參與,更保障每位台灣人民的投票自由,會讓民主政治發展之路,走得更好、更穩健

: 5.附註、心得、想法︰
: 「時代在進步,總統選制也要與時俱進」
: 不知道如果當初是國民黨當選
: 時代還需不需要進步哩
: 維護小黨的政治參與
: 是暗指某個說不要預設我們2028年
: 一定是老三的政黨嗎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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