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中生跳火車月台救落軌七旬婦 台鐵:應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24-02-26 16:15:39
※ 引述《a5687920 (苦大師)》之銘言:
: 這案例真的很有趣 到底是要先救人 還是見死不救
: 只有30秒的時間 找站務人員根本來不及吧
: 但跳下去救人 沒弄好 變成死兩個 應該好好思考這問題
標準做法是:先確保自己的安全
去年底上PHTLS provider 課程時,從第一堂課到最後一堂的教官都一再強調,不管你在
何時何地何種狀況,作為救護人員第一要務就是確保自身安全,死掉的或受傷的救護員
不但對傷病患沒有幫助,反而會消耗更多的救護人力,同時對隊友造成極大的心理壓力
壓力部分可以參考高雄氣爆案的搜救現場紀錄,加入搜救的消防員看到翻倒的消防車跟
已經OHCA的同事時內心的反應
在實務演練課程中,教官們布置的現場也常常包含了潛在環境風險,比方說車禍現場發動
中的車輛、工傷事故中仍在運轉的機械,或暴力犯罪現場喝醉的同行友人/傷患手中的刀
械等。學員被交代的第一步,都是排除現場的風險因子,特別是暴力犯罪現場,如果警方
尚未控制現場學員就衝進去,寫好的劇本都有交代模擬傷患看心情決定要不要拿蘿蔔刀捅
學員兩刀.....
回到新聞現場,最好的作法的確是先通知站務人員,讓站務人員按程序通知列車緊急停止
來不來的及,那是落軌者的命,你不跳下去救,是保住你一命。一句一切照SOP處置很冷血
但不要太高估自己危急時刻的應變能力與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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