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阿北已經財務自由,為什麼還要繼續選?

作者: t21 (t21)   2024-02-25 19:32:51
第四一條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
又再造謠了。
總統選舉補助款是推薦政黨拿走的。
依照你的說法。
賴皮德也是拿了拿了好幾億元呀。
賴皮德以前選過好幾次的立委,縣市長,
難道這些錢也放進去自己的口袋
我覺得師父應該要讓民眾黨應該提告這些人。
一天到晚在這抹黑造謠。
引述《gerund (動名詞)》之銘言:
: 柯粉我就問:
: 你們有幾個到阿北這個年齡能有1e的?
: 阿北領完補助款基本上已經財務自由
: 回到家也不需要再看PG的臉色
: 反而是PG似乎察覺到阿北財務自由後
: 自己的重要性瞬間下降許多
: 才刻意在臉書發文刷存在感
: 阿北可以把房貸還ㄧ還 做自己想做的事
: 為什麼還一直想選舉?應該見好就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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