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謝國樑真的很敢耶!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24-02-21 21:22:51
※ 引述《jay3u7218 (魔訶不思議)》之銘言:
: NET廣場實收就是比較多5000多萬
: 硬要給前女友實收比較少只有2000多萬
: 除非NET廣場平均
: 每天實收要333萬3334元
: .....當大家傻了嗎??
: 一堆停車場明明一個月可以收四五百萬
: 謝國樑硬是要出租30年
: 每個月只有收一百多萬....
: 還有gogoro
: 謝國樑真的很敢.....
我也覺得你滿敢的
我找了一下新聞
謝國樑說,微風集團與市府簽訂的ROT合約中,包括固定的權利金是每年1500萬元,除此
之外,還包括了每年2200萬元的變動權利金、每年1155萬元的土地租金、每年1920萬元的
媒體通路回饋等四個部分,換言之,微風每年應支付給基市府的租金總額高達6775萬元。
那麼你說把你當傻子的說法是從哪來?
我也滿想知道是你有確切證據 還是你個人造謠呢?
相信民進黨支持者的來源一定有出處吧
等你貼出你的證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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