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NET案到底有沒有違法

作者: acottonx (浩)   2024-02-21 15:47:37
網軍一直在洗租金5050萬變1500萬
想用直接數字騙不懂得人
首先一個賺錢的地標 到底是收固定租金還是浮動租金賺錢?
有去過東岸廣場的就知道 這地方就是基隆鬧區
你覺得微風進駐之後 浮動租金會不會賺錢?
林右昌說固定租金要漲到7000-8000萬才合理
我們算一下 總共要漲40-50%租金 這是不是在作夢?
看微風簽約的結構是固定租金1500 浮動租金 1100(基隆市府預估2200 我算一半)
土地租金1155 廣告收入1920 總共5675萬
請問對比5050萬有什麼問題嗎?
還是你真的覺得租金可以漲40-50%
至於NET 要告的應該是他的房東 (大日開發)
跟基隆市政府有什麼關係?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事情就是基隆市政府和大日簽行政契約,大日和net簽一般的民事契約
: 由於行政契約不得依照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所以應該回歸民事法院
: 執行名義可以藉由公證或是訂立自願執行的方式取得,否則只能藉由法院判決取得執行名
: 義
: 假設基隆市政府已經取得執行名義,該執行名義也只能針對大日,而net認為該財產為自
: 己所有,可以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 第三人異議之訴原則上不停止執行,但是可以提出擔保停止執行
: 以上是理論上在法律上該怎麼做
: ※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銘言:
: : 如果只是合約到期
: : 然後把廠商踢掉
: : 一切照合約走
: : 這樣有違法嗎
: : 看綠政論都在講
: : 是優良廠商
: : 因該是第一順位續約
: : 而不是把人踢走
: : 跟別人簽約
: : 所以NET
: : 到底有沒有違法
: : 還是就只是觀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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