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國昌都拉下臉來朝野協商了,只有三個人?

作者: hulu63 (fafds)   2024-02-20 19:55:19
※ 引述《keel90135 (尼可)》之銘言:
: 先上圖
: https://i.imgur.com/RQkTKii.png
: 國昌都拉下臉來朝野協商了
: 不堅持己見了
: 結果呢
: 民進黨一個人都沒來
: 國民黨來一個洪孟楷
: 搞的民眾黨黃國昌吳春城兩個人一整個無言
: 居然只有三個人來???
: 現場記者、工作人員都比這些不上班的立委多
: 太誇張了! 太離譜了!
: 國昌都拉下臉來朝野協商了
: 居然只有三個人?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69 條
黨團協商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及各黨團負責人或黨鞭出席參加;並由院長主持,院長
因故不能主持時,由副院長主持。
結果國昌去扯什麼議事處告訴他可以直接召開,你是要信議事處還是要信法條?
第 70 條
議案交由黨團協商時,由該議案之院會說明人所屬黨團負責召集,通知各黨團書面簽名
指派代表二人參加,該院會說明人為當然代表,並由其擔任協商主席。但院會說明人更
換黨團時,則由原所屬黨團另指派協商主席。
國昌開會前一小時發出通知,有獲得各黨團書面簽名指派代表二人參加嗎?
沒有的話這個通知豈不是叫做射後不理,沒人來不是很正常的?
國昌是不是認為"負責召集"的定義叫做射後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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