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林俊憲FB 感謝楊瓊瓔賜箭

作者: 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   2024-02-18 21:39:42
繼續說個可能有點逆風的,我不贊成民進黨堅持要盧秀燕到立院備詢。
其一,現在藍白在立院多數,他有太多機會如法炮製搞綠營縣市首長。不是敢不敢接受質
詢,或講不講得贏的問題,光是陪他們耗就煩死,就像當時罷免也被完成恐怖平衡一樣。
其二,地方首長到立院報告甚至備詢,不應該成為常態。釋字第498號解釋說得很清楚了
,基於尊重地方自治團體的地方自治權限,地方首長沒有應邀備詢的義務。當然,你想邀
,她想去也是可以,但有意義嗎?
憲法第57條第2項,邀請相關人士前往立院備詢,那個備詢跟立委質詢行政院部會首長及
官員是不一樣的概念。去看釋字第461號解釋,其實可以知道57條的邀請備詢只限於與執
行立院職務相關事項。因為行政院對立院負責,立院已質詢作為監督手段,這是大家熟知
的。但是對於地方自治團體,立法權本身就沒有監督的權限,你邀請地方首長來說明,然
後呢?沒了,你不能拿他怎樣,因為立院本身就不負責調查地方政府有沒有違法失職阿,
這跟立院職權行使關連薄弱。
監督盧秘書,還是要找對方法,這件事應該由台中市議會監督。我看到有些台中市議員
跟著喊說要盧秀燕到立法院接受質詢,很想問他你忘了自己才是有監督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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