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NET記者會公開「地籍

作者: assxass (包子)   2024-02-17 23:34:47
反面思考 NET的目標 或是 這大律師要跟我們說的目標
要怎樣實施? 或是真的實施了有什麼後果
背景條件 或 謝市府上任前已經確定的事情
1. 大日涉賄 被剝奪續約權
2. 外面天橋要連通這邊三樓 跟中央拿了錢不可能不執行
那 NET目標
1. 擁有2~4樓建物的產權
意味著 NET使用市府土地、沒有招標、沒有付土地費用 經營商場
這個林市府涉嫌圖利罪 NET以後也有不法利益問題
2. NET繼續經營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樣讓在投標失敗後 怎麼樣讓市府指定特定廠商經營
延長合約? NET又沒有跟市府簽過
延長大日的合約? 早就被剝奪權利了
招標只招停車場部分? 那也跟NET沒關係啊 NET也不能繼續營業
除了唯一一條路 跟法院申請假處分
BUT 被法院駁回了三次
代表 法院認定NET主張沒有急迫性、不可回復性
3. 合併1.2要求 起碼產權官司結束前不能動?
那 天橋要不要建?
停車場要不要改建?
同時 所有店面是不是要關?
沒有理由產權未登記有爭議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可以轉租
同時一樓自己店面已經確實由大日點交回市府了
那是不是自己店面也要關?
簡單來說 NET自己的主張最有利的點產權不明 或許可以達成全部停擺
(包含公共工程、停車場、2~4樓商場)
但是不可能讓NET繼續賺錢 特別是NET自己店面在一樓 已經點交了
這位大律師之不知道? 當然知道啦 不然怎麼會申請假處分3+1次?(一次行政法庭)
現在就湊了一堆側翼想洗謝國樑的臉
問題是深究下去婊的都是林右昌阿
就說換鎖一事好了
被直接侵門踏戶的是誰? NET主張的強盜是盜了誰?
這次換的是 往34樓的鎖 權利受損的是3~4樓的商家
丸龜、王品、馬辣、湯姆熊、hama哪個不是有頭有臉的大企業
他們的法務是吃素的? 早就跟微風換新約了 (又不是NET 那麼扯的合約都簽得下去)
房東當然要強制令才能趕租戶走
但是 NET就不是租戶阿
照已公布大日跟市府的合約 NET角色叫做"協力商"(NET自己都簽了)
如果從樓上店家立場 NET可以稱 "前房仲"(已經跟微風換新約)
如果從商場角度 可以稱建商
哪有侵門踏戶強盜 是前房仲出來靠邀 真正租客沒反應的
同時現在馬照跑、舞照跳 所有店家都在營業(包含NET自己) 到底趕走了誰?
當然可以追究謝市府入侵的法律責任
這官司不是跟產權案併案 就是等那邊先確定才會判
因為產權才是最關鍵的
市府產權官司贏了 就頂多賠鎖頭的錢
市府產權官司輸了 入侵事件就是補刀鞭屍的罪
然後 謝市府入侵雖然有罪 丟臉
但是簽了一個荒謬合約讓產權丟掉的林右昌市府 面對的就是"瀆職""圖利"等重罪
天橋也是林右昌最驕傲的政績 國門改造計畫一環
林 長袖善舞 國防部、港務局、台鐵等中央單位全部配合 出錢出力出地
結果在最後一步的天橋 踢到自己埋下去的地雷
這些側翼 到底有多討厭林右昌?
或著說 如果用一個謝國樑的小罪 換 林右昌大罪 划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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