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塔綠班的奇怪邏輯

作者: dan310546 (00)   2024-02-09 16:09:24
1. 一個樣品一般上樣3次。第一天驗出如果不確定,第二天自主重驗一次,如果還是有,就應該依規定通報。(這樣就是測6次,同原本台中市的說詞,但後來被踢爆其實是一直繼續驗驗到22次)
先通報就有機會由地方、中央,甚至加上三方,一起複驗疑似有問題的第一盒。
2. 驗幾包就要公佈幾包的結果。台中市明明同時不只驗一包(甚至可能不只驗一包台糖豬),但是選擇只要單獨公佈驗出的那一包。
明明應該要直白地公告總共驗了幾包豬肉,其中一包不合格;幾包台糖豬,其中一包不合格。
後續驗的,也要繼續公佈結果。而不是只說驗八包都合格,連驗什麼,是不是驗豬肉還是驗台糖豬都不講。
只有台中市這樣。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塔綠班的奇怪邏輯
: 1.驗出毒 台中市不該十五天後才公佈
: 台中市解釋:怕驗錯所以多驗幾次 所以才花十五天。
: Q:所以塔綠班希望第一天驗到就公佈?
: 2.台中市不該只驗出一包有毒就公佈 應該多驗幾包
: 台中市解釋:所以只驗出一包就該裝成沒驗到 一切都是眼睛業障重?
: Q:SOP有規定只驗一包 一定要再多找幾包 驗到第二包以上才能公佈?
: 如果有此SOP 請塔綠班控告檢驗室人員瀆職之罪
: 3.因為全台灣找不到第二包有毒的 所以中央下結論“個案”
: 台中市表示 你說個案就個案 那就這樣吧
: 塔綠班表示 台中市政府翻車了! 市長要道歉!
: Q:所以中央說個案 台中市政府應該繼續跟中央唱反調 把全台的每包肉
: 全驗一遍? 這樣子到底是誰想找台糖的麻煩?
: 一堆網軍以為只要洗板 太陽就會從西邊出來了 台中市政府就真的是翻車了
: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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