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府圖利京華城1】柯市府卸任前放行

作者: LMCgadra (嘎抓)   2024-02-08 10:57:57
1.新聞網址︰
http://tinyurl.com/9se76dk9
2.新聞來源︰
鏡週刊
3.完整新聞標題:
【柯府圖利京華城1】柯市府卸任前放行「京華廣場」 威京集團爽賺5585坪樓地板
4.完整新聞內容︰
文 顏凡裴
攝影 吳貞慧 王均峰 李智為 董孟航
台北京華城改建案「京華廣場」2022年動土,預計2026年完工,監察院調查揭露審議過程有
許多專家學者,甚至北市府法務局人員都曾質疑合法性,但北市府都委會仍拍板核定獎勵容
積,監察院因此提出糾正,認定京華廣場多獲高達5585坪容積獎勵,市值120億元,柯市府
行政過程已涉重大違失。
監察院調查指出,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在1991年間,以捐地3成等附加條件,將地目從第3種
工業區(工3)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商3);2017年間,京華城公司計畫拆除購物中心改建
成商業大樓,向北市府爭取延續適用先前所獲容積率,但屢遭北市府駁回,京華城公司為此
提出行政訴訟,雙方對於當年北市府給予的「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是否為一次性保障,在
行政法庭針鋒相對。
直到2021年柯文哲第2任市長任內,威京集團持續爭取回復,突獲北市府「容積率獎勵」20
%,等於威京集團靠自創項目,就獲得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5585坪容積獎勵。
全案最大爭議在於,京華廣場的獎勵容積在2017年到2021年間的膨脹,監委調查報告直指在
欠缺法令依據下,逕行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所定的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
標章等獎勵規定,在都審法令之外創設「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
貢獻」等獎勵項目。
報告批評北市府以「公益性」與「對價性」考量即核給京華廣場容積獎勵,既無法令依據,
且應已逾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等上位
法規規定。
監院調查報告還引述接獲諮詢的專家學者意見,認為本件細部計畫修訂案核給容積獎勵,未
符重要性保留原則,明顯逾越(牴觸)該細部計畫上位法規規定,亦即市府所屬機關在未獲
授權的情況下,自行作成核給容積獎勵的規定,「其行為已有適法性問題」。
調查報告也引述內政部相關都審官員意見,指「容積獎勵按理說都要由法律來明定,但根據
細部計畫書創設容積獎勵規定,與北市府的自治條例規定未符。」亦即內政部官員也認為,
北市府都審過程已曲解市府自治條例中對獎勵容積的規定。
此外,全案細部計畫修訂案並非都市更新案件,亦與都市更新本質不同,都市更新的定義為
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的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而實施
重建、整建或維護措施,但京華廣場改建的細部計畫都市計畫書,「有關綠建築、智慧建築
、耐震設計等獎勵容積,都屬不當準用。」
5.附註、心得、想法︰
柯市府任內為京華城改建案送了20%的容積率,
在都審法令之外自行創設獎勵項目的做法被監察院提出糾正。
看來柯文哲真的從一介政治素人進化到在政商界結交很多朋友的民眾堂堂主了,
小草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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