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糗!食藥署檢出台糖豬有「西布特羅」 王

作者: WEINUO (行人)   2024-02-07 12:16:42
※ 引述《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之銘言:
: 笑死人了!
: 這是什麼爛比喻!
: 巿長和主管機關依食安法依據做事,結果你拿體檢個資這種爛比喻?
: 本魯貼個法源依據給你補補課吧!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40001
: 食安法第三章第五條:
: 第 5 條
: 各級主管機關依科學實證,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監測體系,於監測發現有危害食品衛生安全
: 之虞之事件發生時,應主動查驗,並發布預警或採行必要管制措施。
: 前項主動查驗、發布預警或採行必要管制措施,包含主管機關應抽樣檢驗、追查原料來源
: 、產品流向、公布檢驗結果及揭露資訊,並令食品業者自主檢驗。
: 然後第七章第三十九條:
: 第 39 條
: 食品業者對於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得自收受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抽驗之機關(構)
: 申請複驗;受理機關(構)應於三日內進行複驗。但檢體無適當方法可資保存者,得不受
: 理之。
: 現在的情況是,台中巿政府在節前進行查驗,發現在異常時,依食安法本來就是要公佈!
: 而且快保留給廠商有訴願的空間,那王必勝是在做什麼政治操作。
: 你地方政府查到危害食安的問題,就是要公佈丫通報和預防性下架。
: 你高雄也是,台南也是,全台的縣巿政府查驗到都是。
: 全都是依食安法做事,結果反而中央覺得台中巿政府在公佈太早?
: https://www.taichung.gov.tw/2562475/post
同一 支豬身上的肉
只有一盒 有驗出,其它沒驗 出
做分析的在學校遇到 這種狀況,你就敢拿去和教授報告
一般流程是把你的樣品交給其它學 生驗一次
換個機台驗一次
重新取備存樣品再進行前處理後驗一次
如果全部結果只有你手上樣品有異常狀況
那教授會靜靜的看著你
看到你發毛...
同樣 台中只有那一盒有驗到
其它盒 都沒有,其它縣市也沒有
然後回報給中央...
中央該 怎麼回應
發現異常時 ,第一件事是確認是否單一樣品異常 ,還是全面異常
若單一樣品異常 ,那就有90%不是食安問題
若非單一異常,那才是食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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