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陳沂在路上被打 那一個政黨要負責!!!

作者: EVEA (止痛錠.)   2024-02-06 21:50:04
據 中華民國憲法 了解!!!!!
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2 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所以我就問: 
 陳沂父母昔為國民黨議員  
陳沂在台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路上被打 那一個政黨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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