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真的有人認為思想罪沒問題嗎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24-02-06 15:58:56
如題
如果你只是要來推柯糞崩潰、戀童有種上街講、或是純粹認為衛福布事件是柯糞在引戰攻擊
政府的
直接左轉
身為綠營一份子,我能體諒被2022和2024嚇到的同伴們
有一部分同伴會認為
「兩次選舉告訴我們對藍白溫良恭儉讓就是被吃死死的份、被攻擊不反擊等於自殺,所以今
後對反對民進黨政府的一律採取強硬態度反擊才是真的」
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兒少法這個司長說的有多恐怖你們真的了解嗎
我國現行法律要判有罪的前提是
必須有實際上「計劃」「實行」
不允許僅因為思想獲罪
也不允許過度推論
證據講求直接而不允許引用受污染的證據
比如有人因為私怨刺殺了行政院長、立法院長這種等級的高級首長或是國家的關鍵科學家
在審訊確認其動機前,只能以殺人罪偵辦而不能因為受害者對國家至關重要、遇刺已引起社
會不安而多辦一條內亂罪、恐怖攻擊罪名
司長的意思是要把保護真實存在的未成年公民的兒少法延伸到虛擬世界
論述卻是:「虛擬的兒少色情、暴力可能影響閱聽者,造成錯誤引導、示範導致現實孩童受
害」這種沒有任何科學依據的假說
也就是要在沒有現實受害者的情況,以保護兒少的法律去起訴僅僅收看有關於未成年人為主
角的虛擬作品而完全沒有預謀或實行侵犯孩童的公民
這叫做思想罪,光想就是罪,實質上的有罪推定
稍微懂法的就知道這有多可怕
既然小小的兒少保護就可以用思想罪來辦
那更嚴重的殺人、貪污、酒駕又為什麼不能適用思想罪定罪呢
殺人:指名道姓說我要殺了你>可預見說這種話已經有殺人可能性,直接按照殺人未遂辦理
貪污:身為管錢的公務員,玩模擬政客電腦遊戲時在遊戲中貪污腐敗>可知心術已不正,直
接調職或汰除
酒駕:開車聚餐卻喝酒,雖還在桌上沒有去開車,但明知自己駕車來仍飲酒已經可以確知守
法意志薄弱>直接按照酒駕既遂辦理處罰
就是這種可怕的空白授權怪獸
懂法律的人都應該知道不能為了保護未成年就允許這種怪物誕生
就算是最注重兒少保護的美國,大法官也不允許這種怪獸出現
就算是戒嚴時代也是執法者亂搞、不公平審判
而沒有直接製造出這種怪物法律
身為自由派自詡的綠粉,個人反對這種怪物
而且現在執政黨已經有不認同的聲音,為什麼各位要急著幫一個公務員體系的事務官司長買
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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