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偷拍前科的人 該反對iwin嗎

作者: abc12812   2024-02-04 02:48:01
※ 引述《ttmm (unlasting)》之銘言:
: 純粹好奇
: 這種前科在我國不是大罪
: 即使發生在湯姆熊的孩童多的場所
: 也不會馬上被槍斃
: 如果事發蠻久一段時間
: 現在應該可以大聲支持 我反對iwin吧
: 再說一次 這只是一種舉例
:
他不只可以支持或反對某些議題
他還可以身體力行 投票給和他同樣立場的政治人物幫他的立場發聲
而且他的一票 價值就和你我各位的一票一樣多
看到了嗎
這就是所謂民主政治票票等值的低能之處
一個變態低能的一票 價值和普通人或是專家學者的一票一樣
台灣再不改進選舉選度 遲早被這群變態低能搞爛
遲早變成像美國那種處處零元購的末世社會
可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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