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王志安:願意跟陳律師道歉

作者: OpenGoodHate (什麼東西什麼東西)   2024-01-24 17:31:14
夜夜秀是上台表演吧??
上台表演應該要拿工作簽對吧
如果是拿觀光簽的話就881了
九年後再見…
然後夜夜秀的綠共金主撤廣告
可惡的綠共床墊
小草們該站起來衝立院發動學運了
科科
※ 引述《tata123428 (檳榔教授)》之銘言:
: ※ 引述《a5687920 (苦大師)》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e0LnffH.jpg
: : 可以,如果陳律師願意接受采訪,我們願意單獨去一次台北,如果陳律師感覺到被冒犯,
: : 我當面給他道歉。但這和我譴責民進黨將殘障人士當做選舉工具不矛盾,我們會繼續邀約
: : 民進黨發言人同時接受我們的采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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