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PTT留言影射王鴻薇操守不佳 網友挨告

作者: xxxcv (世界遺產旅遊計畫)   2024-01-22 18:03:29
※ 引述《B0988698088 (廢文少女小円♥)》之銘言
: 讀了好幾次看懂這個新聞了
: 王用IP去告人 > IP所屬網路的申辦人被叫去作筆錄 > 網路申辦人說:
: 1 那天他在上班 > 有打卡記錄
: 2 網路有WIFI > 範圍內的人都有可能盜網路
: 3 帳號不是他的 > PTT不給資料,苦無對證
: 建議王議座找一下蟲母或新潮流請益
: 他們那邊的人對網路訴訟或肉搜較有心得
: 每次看DPP告人都蠻順利的
: 也許還有什麼訣竅也說不定
: 咻咻咻
針對今日台北地檢署針對網路上他人對我的惡意抹黑,判決不起訴,我有三點立場申明。
1、 檢方針對上述所有抹黑言論,影射我本人影射涉嫌收取涉賄地方黑道的政治獻金,傷

我個人名譽言論是否是「錯誤資訊」,並未予以合理處置,反而僅以嫌疑人黃男否認在PT
T
上留言,加上教育部不提供帳號註冊資訊,未查到發文者而草草結案,這樣的方式,無疑

長網路惡意言論、霸凌繼續囂張,令人遺憾。
2、 檢方對於案件查核標準令人費解,去年七月新竹一名工程師因不喜歡民進黨立委賴品

,多次於PTT網站公開辱罵,同樣也主張表示已經多年沒用PPT、已記不清PPT的暱稱「情

與我的案件如出一轍」,當時檢警調查貼文IP位置後,於8月4日持搜索票至工程師住處執

搜索,檢查電腦後,最終對比記錄和時間後,最終確認電腦內留確實留有多筆謾罵賴品妤

記錄,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犯罪所用之電腦亦宣告沒收,司

不應該自損公信,很難不讓人質疑檢方「看人辦案」。
3、 如果嫌疑人黃男言論屬實無辜,證明國內有組織有系統,盜取社群平台網路帳號,利

網軍的方式,以此攻擊在野黨政治人物,更進一步利用錯誤訊息肆意犯罪公然挑戰我國法

,檢調卻視而不見,放任違法者橫行,除不釐清錯誤言論事實與否,讓相關傷害持續存在

重挫人民對司法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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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fb更新,質疑相同的情形,檢查官辦賴品妤可以搜索扣押嫌疑人住所及電腦,但是

子辦到不是民進黨的時候就查無不法
鴻薇也懷疑如果如犯罪嫌疑人所述,網路被盜,那是不是有集團式專門針對在野黨進行網

攻擊
事實上是什麼,我想只有那個躲在螢幕後面id的主人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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