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0113政黑廢文額度為10篇以及注意事項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4-01-10 15:46:14
0113的00:00一到即開始
此時段每個人最高可發10篇文章,至下午16:00為止、16:00後回歸正常
若16:00後再發超過5篇文章則依照板規2-9水桶超貼
簡單說就是00:00-16:00 10篇廢文
16:00-24:00之間重算,最多發5篇
沒那麼難懂八
廢文內容不限,但請勿違反中選會規定 (內容網址列在下方)
若文章內容有疑慮,板主有權刪除
其餘不限於但包含2-2、2-5發文規定以及第四章等等...依然照舊
0113的16:00前暫行板規暫緩執行
16:00後重新開始處置
期間可以洗同樣推文,但貼圖請自律
我當日真的要去投票所當監票員沒空理你們
有問題請通知其他兩位板主
不要覺得我不在就可以放肆了
我結束後回來有空就會巡、分身仔也不要覺得可以僥倖出來作亂
113年(2024年)1月13日(星期六)為投票日,當日投票時間自早上8時至下午4時
https://web.cec.gov.tw/central/cms/faq/22890
中選會網站內容
關於投票日當天禁止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之規定為何 ?
Q:關於投票日當天禁止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之規定為何?
一、為維護投票日之選舉秩序,確保選舉之公正、公平,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
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依上開規定,投開票當日,投
票所內或附近有競選或助選行為,如有拉票、散發傳單、傳送簡訊、重新張貼、懸掛或豎
立標語、旗幟、使用宣傳車輛或擴音器、穿著候選人競選背心於投票所附近徘徊不去等情
事,應已構成所謂「競選或助選活動」,違反者,應由主任監察員通知監察小組委員依公
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5項規定,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
,按次連續處罰。
此外,另依第110條第6項規定,處罰代表人及行為人。雖無上開助選或競選行為,但易變
相為助選之行為者,如:提供選民茶水服務或未穿著候選人競選背心於投票所附近徘徊不
去等情事,亦由上開監察人員予以勸止。如已逾上開列舉之競選或助選情事,並具備妨害
投票故意,以已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投票時,應由主任監察員通知監
察小組委員,請檢警機關予以處理。監察小組委員亦應於投開票所附近,加強監察,主動
依規定處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