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苗博雅電爆羅助理 觀看突破30萬!

作者: danny2451 (danny2451)   2024-01-08 19:28:45
※ 引述《ttmm (unlasting)》之銘言:
: https://youtu.be/aQXDWqYtfDU?si=2B8qKYwb0nww0ODQ
: 目前留言7千多則了
: 不管你喜不喜歡苗
: 羅智強的格局真的low
: 影片、各轉錄新聞底下都在酸羅
: 找一個科大仔想電台大的 笑死
: 我看圍觀民眾都可以電這位黨工
: 希望苗可以當選
:
先說一下 當中聽到國民法官審理案件的問題
現在的高中課程裡就有國民法官法的介紹了
不信的話大家可以去翻一下高中公民第二冊
第 5 條
除少年刑事案件及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之案件外,下列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且由地方法
院管轄之第一審案件應行國民參與審判:
一、所犯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二、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
其實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中華民國一
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這個助理要跟人家辯論死刑
連基本的國民法官法都沒有做功課
他應該要問的核心問題是
已經定讞的死刑犯該不該執行?
在那邊從罪證確鑿講到多元意見 到底
為什麼羅會請到這麼兩光的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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