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是"修"排黑條款 不是 "反對"排黑條款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4-01-01 01:45:44
民進黨的修法
不僅推對外的黑道不得任公職
還對內自我要求 黑道不能任黨職
賴上任之後
通過黨職人員選舉辦法第九條
黑道不能任黨職
所以不用太擔心
這些人即使之後不能出來競選
也能夠去民眾黨擔任黨職
發揮他的政治長才
只不過這些垃圾民進黨不收而已
※ 引述《phjill (Sman)》之銘言:
: 柯P的意思是 要設年限 就像兵役一樣
: 今年開始恢復一年役期 難道之前服完4個月的還需要補8個月嗎?當然不需要
: 所謂"修"排黑條款是說 例如2025年開始
: 凡是犯下XXX罪的 將不能參選
: 2025年前開始服監 或已服刑完畢則不在此限
: 這就是所謂的 法不朔既往 一罪不得二罰
: 如果不設年限 對那些已經服完刑 改邪歸正的人不公平 恐有違憲之嫌
: 無論各位是柯粉或柯黑 若真的希望台灣是一個法治的國家 在這個議題上大家可以理性的
: 討論
: 假設各位身邊有認識的朋友或家人
: 可能年輕時不懂事 犯了一些錯
: 也已服完了役刑 而你也確認了你的朋友或家人 已經改過自新 卻因為新的法律
: 斷送了他的公民權 這應該不是各位所希望的法治國家
: 所以才需要設年限
: 明確的告訴國人
: 什麼時候開始 若是犯了什麼罪
: 將會加重刑罰 而這個加重的刑罰
: 將是剝奪終身參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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