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廢除考試院 監察院有共識 改建社會住宅

作者: snowanimal (動物先生)   2023-12-31 10:46:01
※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廢除考試院、監察院是各黨的共識
: 連中國出生的外省人:王建煊都說監察院應該廢除了
: 那就應該直接廢除就好了
: 考試院還有國家考場根本沒用,考試只要借場地就好了
: 直接改建成社會住宅完全沒問題
: 監察院本來是台北州廳,是古蹟
: 改建成古蹟飯店發大財
: 並且在合約簽訂,跟總統府、台北賓館類似,有固定的參觀時間
: 這樣就能兼顧大眾參觀和經營
: 各黨各派在各種時間都說過要廢除考試院、監察院
廢除監考兩院 要修憲;要修憲;要修憲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
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
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修憲門檻就在那邊,不然你提案把修憲門檻降低阿
: 完全沒有疑慮的問題就應該直接做,完全執政的蔡英文不知道在幹嘛?
一個政黨協商說好要18歲公民的複決案都可以過不了
你跟我說這叫做沒有疑慮要直接做?你倒是做給我看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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