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瘋狂民眾真可怕想要對國三生死刑

作者: McCain (長髮馬尾控)   2023-12-30 00:25:26
※ 引述《l81311i ()》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DFnFrOn.jpg
: 請問全世界有哪個國家會對未成年罪犯死刑的?
: 伊斯蘭教國家也不會
: 共產國家不會
: 戒嚴時期的兩蔣獨裁殺人政權也不會
: 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的原型
: 以下是他的判決
: 「被告茅武係未滿18歲之人,可教而不可誅,依刑法第63條第1項之規定不得處死刑或無期
: 徒刑;惟被告稍不順意,操刀殺人,連刺死者7刀之多,手段凶狠,居心殘忍,影響社會風
: 氣至鉅,故仍於法定刑內處以最重之刑,並依犯罪性質宣告褫奪公權8年,以懲殺風。劉母
: 陳慶華請求的民事賠償,亦經庭上裁決,移送民庭審理。」
: 連兩蔣都不會對未成年殺人犯死刑
: 難道現在台灣倒退的連兩蔣時代都不如了?
不執行死刑可以 我也覺得一次就把青少年犯判死刑 好像太重了
不過 可以考慮判無期徒刑或刑期較長的重刑
最近新聞有報導過 美國有把幾個惡性重大 且沒有悔意的少年犯
分別判了50年徒刑和無期徒刑 相對起來
而且公布了這些少年犯的照片 其中有黑人 也有白人
現在台灣的法律 對青少年的犯行實在判太輕
很多都是去感化下就被放出來 然後就升級為大哥
結果這些人就變成黑道的工具 成年人不敢做的 就叫這些未成年的去做
未來希望我們的法律制定者 可以認真的修法
下修這些保障惡性重大青少年罪犯可以被處罰的年齡
現在很多青少年 公民法律都學得很好 也知道自己沒成年之前都會被輕罰
所以就更肆無忌憚的犯罪 這些保護青少年的法律 反而變成是漏洞
所以實在沒必要再做這些無意義的保護了 該罰的就要罰
也應該要公布這些惡性重大的少年犯的姓名 照片等
該留案底的也應該要留
讓社會對他們有所警覺
另外說個題外話 聽說最近的第一次國民法官的判決
把犯人判了無期徒刑 但這個案件如果交由原來得純法官去判
應該只會輕判 因為犯人有自首 又有思覺失調
結果被國民法官們判了重型
這也代表一般的人民 可能覺得我們的法官太過輕放這些殺人犯了
應該要判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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