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特此澄清本人非網軍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12-27 14:18:16
提告妨礙名譽我有經驗,跟你分享一下,
你就到家附近的警察局報案,你記得準備對方fb網址,到了警局直接給警察就算提告的資料

但fb不好調資料,如果有對方ptt的文章,會比較能找到人,
提告妨礙名譽跟誹謗,就是309,310,這兩條很好提告,
先說:提告是你的權利,但是會不會成立要看後續
不要跑去別的分局,之前中正第二分局主動辦網路假蛋案,讓人覺得他們速度很快,
但是我實際去中正二分局報案完,他們還是會把案子移送到你居住地的分局,
妨礙名譽告完大概要6個月才會有結果,
看是上法院或是簡易判決...很久很麻煩的,
所以之前我被陳彥州嘴,我也沒有告他,一是他是美國ip,一是真的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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