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追蕭美琴國籍 藍揭2004年絕版傳記:自認

作者: koukai2 (大航海時代II)   2023-12-15 13:00:54
※ 引述《missShark (吃蛋糕)》之銘言:
: 這段法律你可能有不同的解讀
: 但對我來說
: 是在最後一句話用民國八十九年劃了一條線
: 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後出生的基本都是適用第一和第二項
: 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前出生的,只要你在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還未滿20歲
: 才適用第一第二項
: 蕭美琴錯就錯在太晚辦理國籍,如果她早在民國八十九年前辦理,根本就不受20歲的限制
: 中華民國國籍輕鬆取得,不需要跑斷腿,也不需要選僑選立委來歸化取得國籍
: 蕭美琴為什麼不在民國八十九年(2000年)前辦國籍? 早點辦不就沒事嗎
你什麼東西可以天馬行空的做法律解釋?
89年國籍法第2條的立法理由講得很清楚
五、為使本法修正公布時,因生母為我國國民之未成年人,可排除法律不溯及既往
  原則之適用,亦屬我國國籍,爰增訂第二項條文,以保障該等未成年人之權益。
意思是,第二項是「擴大」取得我國籍的資格而非「限縮」
為何這麼說?
因為18年國籍法採父系主義,
只有在父無可考/無國籍的時候,才去判斷母親是否為中國人。
所以89年的修法是把「母親」為中國人的情形也入法。
但是法律原則不溯及既往,
所以為了保障當時尚未成年的孩子而增訂第2項規定。
至於蕭美琴的情形,
因為他的「父親」為中國人,
所以一出生就依照當時國籍法第1條第1款的規定「屬中華民國國籍」,
跟89年修法後的第2條第2款絲毫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具有正常水準的智商,
我認為理解這些並不困難。
至於蕭美琴的父親是否為「中國人」?
我知道有些智障會在這個地方繼續開戰場啦,
我就不妨礙智障在泥坑裡吃屎打滾拱拱叫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