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黨政軍退出媒體 廣電三法條款

作者: lightwing   2023-11-26 08:12:01
為推行黨政軍退出媒體政策,研擬修訂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及有線廣
播電視法),修法成果於2003年12月24日公布實施,新增條款包括
廣播電視法第5條「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
民營廣播或電視事業、系統經營者」、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除依據法律之特別規定,政府、政黨不得捐助成立民營廣播或電
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事業」、
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9條(2015年改列第10條)「黨政人員投資、任職,其特別親屬持股等
應受限制」等規定,
被稱為「黨政軍條款」。
特定政黨候選人也是代表政黨,應該是踩線了沒錯,但是罰則部分...
依現行黨政軍條款之規定,其所處罰對象並非投資人,而是被投資之廣電事業。
中廣挫咧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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