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聞] 驚爆竹科管理局竟與林智堅私了! 王鴻薇

作者: perry52 (NicePYa)   2023-11-24 17:53:16
1.網址︰
https://fongnews.net/breaknews/82163/
2.來源︰
溏風報
3.完整轉錄標題
驚爆竹科管理局竟與林智堅私了! 王鴻薇怒:不公開和解筆錄有鬼?
4.完整轉錄內容︰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中華大學碩士論文,被母校認定抄襲竹科管理局標案報告,竹科管理
局已於去年底、今年初向林智堅提出民事、刑事告訴。但揭發此案的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
(14)日在臉書爆料指出,竹科管理局已跟林智堅私了,她痛批國家標案被抄襲竟被私下搓
掉。
「要竹科管理局提告,他們三推四請,但跟林智堅和解,速度就這麼快、這麼有效率!」
王鴻薇指出,去年她揭露了林智堅中華大學論文抄襲竹科管理局政府標案,至今已過了1
年2個多月,這其中從她舉發到事件爆發,竹科管理局在相關咎責行動中,都顯得漫不經
心,結果日前她在追蹤後續進度時,竹科管理局居然表示,「已跟林智堅案件相關人等和
解」。
王鴻薇說,當下她立刻去函詢問竹科管理局,對林智堅撤回告訴的理由與和解筆錄?竹科
管理局先表示「需要先徵詢林智堅意見」,還引用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稱不提供資料,
但細看該法條第2項已明文規定,政府資訊針對含有個人隱私,如林智堅住居所與身分證
字號部分,得遮隱該部分後公開其他部分,她質疑有什麼好不給的?
王鴻薇氣憤道,更不要忘了,林智堅跟余正煌案子他自己的律師可是把所有筆錄公開給社
會大眾,但這個竹科管理局的「和解」,卻不願意讓社會公知,「這其中有什麼秘密?條
件是什麼?要曲解法條也不願給社會大眾知道細節?」
王鴻薇續指,而且這件案子目前已因雙方和解而完結,也沒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基於政
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6、7款也寫得很清楚,「『對公益有必要時』,政府應公開
資訊」。她認為,條文的存在就是為了避免政府機關跟特定人民私相授受後,又用資訊涉
及隱私直接不公開逃避監督,現在竹科管理局卻連和解條件都不讓人民知道,「這不是縱
容犯罪行為是什麼?」
她也質疑,尤其竹科管理局只依據林智堅片面意見,就拒絕公開和解筆錄,林智堅現在還
有什麼身分嗎?「很大尾,你竹科管理局不敢不和解是不是?」
「你們私下把事情搓掉,只是又幫上面背黑鍋而已!」王鴻薇要求竹科管理局,公布是誰
同意和解還有和解筆錄扣除林智堅個人隱私部分後的內文,給社會一個交代,否則,就是
縱放林智堅瓢竊國家智慧財產撰寫論文;她更示警竹科管理局,如果繼續護短,就是涉嫌
觸犯「違背職務圖利罪」!
5.附註、心得、想法︰
前面幾篇文章有報導張善政的農委會的案子原來已經在今年三月給宏碁罰錢,就讓我想到
林智堅跟竹科管理局的案子但確是和解收場,而且還是因為立委揭露,不然大部分人可能
也沒在關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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