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方上訴遲誤1天 台北市議員林杏兒確定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3-10-15 10:40:16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458813
2.新聞來源︰
自由
3.完整新聞標題
檢方上訴遲誤1天 台北市議員林杏兒確定當選有效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去年涉以現金1萬元行賄9名里長候選人
,助林杏兒順利當選台北市議員,士林地檢署除以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起訴蕭景田
等11人,並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訴訟,一審遭士林地院駁回,全案上訴二審,不料高院
以士檢上訴「遲延1天」為由,11日駁回,林杏兒當選有效確定。
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間為20日,自送達判決後起算。據悉,士檢經由士院提起上訴時
,並未被士院駁回,而是到了高院,法官對士檢的時效計算方式有疑問,為了慎重起見,
還特地於2日開庭確認,士檢也於庭後補充上訴理由狀。
惟法官審閱後,仍認為士檢遲誤上訴期間(遲誤1天),判定上訴不合法,全案未進入實
體審理,11日以程序駁回。因選罷法規定,縣市議員當選無效訴訟為採二級二審制,故全
案就此確定,林杏兒確定當選台北市議員。
士檢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收到了解理由,再行適當回應說明。
士檢調查,蕭景田與國民黨士林北投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認為林杏兒參選台北市第14屆
議員第一選區(士林、北投)的選情不佳,為讓林杏兒能夠順利當選,去年11月22日,蕭
、曾拜訪多名里長候選人,用信封袋裝有林杏兒選舉文宣及現金1萬元,拜託投票支持林
杏兒,並幫忙拉票,林最後以1萬6369票順利當選。
士檢除起訴蕭景田等11人「投票行賄罪」,目前仍在士院審理中;另提起林杏兒當選無效
之訴。
士院認為,選罷法中關於當選無效訴訟,並沒有第三人賄選行為應負連帶責任的規定,也
不應歸咎於當選人,本案無法證明蕭景田行賄前,有先跟林杏兒聯絡等可疑情形,且以蕭
、曾在國民黨的地位,原本就肩負輔選責任,不排除是以自有資金尋求選區里長支持林杏
兒,檢方舉證不足,7月間判林當選有效。
5.附註、心得、想法︰
有點有趣 第三人行賄對於候選人本身的責任歸屬 似乎在判定有一些模糊空間
這感覺中間裁量空間蠻大的 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後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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