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鄭運鵬:我一定上訴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3-10-05 20: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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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運鵬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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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這種迷信宗教高於法條證據的法官,是民主法治國家莫大的悲哀。
2017年前我就質詢過,好為人師、教忠教孝的法官,不是好法官,是好主觀,難怪社會
鄙視恐龍法官。今天對於承審法官在審判我提起對徐千晴小姐以不實之事污衊我詐騙集團
,以宗教語言判決免賠,架空名譽權核心內涵,要我「離苦得樂」吞下去,我只說「尊重
他身為法官判決的權力,我對於判決見解嗤之以鼻」。
首先,徐小姐的污衊言論基礎,來自於我根本沒有委託的徵人資訊,被告當庭也承認沒有
查證,既然沒有事實,她如何合理評論?
其次,法律和法庭前,立法委員與所有人一視同仁,立委和被告一樣對等而沒有特權。因
此,法官以什麼法條來要求我應該「離苦得樂」?以什麼法條放過造謠抹黑、濫用言
論自由的法律系畢業發言人?
如果論語、宗教信仰可以拿來心證,那何須法律?何須證據?何須法官?我認為這一個
判決猶如司法詐騙集團,還請承審法官甘之如飴、離苦得樂。
我一定上訴,捍衛法律授予的人權,不然未來民意代表被恐嚇、被污衊將成為常態。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鄭運鵬吉千晴一案敗訴,鄭除了針對法官要他離苦得樂一事表達不滿外。
更表示自己會上訴。
其實我覺得最無法接受的的是徐自稱被害者的態度。
http://i.imgur.com/NlDkrgT.jpg
簡直得了便宜還賣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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