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事不對人啦,所以我也就不直接點名了
講一個真人真事的故事
有一個人 暫稱某A好了 在某次的選舉中險勝、慘勝對手3000票
而且還是在邊開票、邊投票的情況下 才險勝的,現在出來說要選總統
另外一個某B 再某次的選舉中競選連任 大勝對手45萬票 也出來選總統了
結果某A痛罵 某B的所屬政黨 去死吧 ! 並要來比民調、輸的人就退選
某A堅持不肯當某B的副手
實在不懂險勝3000票的人 不肯當副手,還要大勝45萬票的人當副手 這到底是什麼邏輯
我認為某B大勝45萬票 確實有資格、也有本錢 要求慘勝3000票的某A來當副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