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黃珊珊FB

作者: Croy (科洛依)   2023-09-11 18:58:09
※ 引述《xamous (一天死去一點)》之銘言:
: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 1.轉錄網址︰
: https://tinyurl.com/69s9s4rh
: 2.轉錄來源︰
:
: 黃珊珊FB
: 3.轉錄內容︰
: 柯文哲在台北市政府任內對於公務員與外界來往,都定有相關規範,並且要求公開透明

: 對於清廉的標準,從未妥協!
: 如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公務員有與外界不當往來,應該提出佐證交付檢調調查,而非只

: 含沙射影,牽拖或推論!
: 標準一致、勿枉勿縱!
: #清廉勤政是信仰
: #公開透明不退讓
: 4.附註、心得、想法︰
: 柯文哲競選總幹事,前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臉書發文,表示柯P在台北市長任內對於公務

: 往來都有規範且需公開透明。呼籲外界有相關情事就提出證據交由檢調調查,莫要含沙

: 影。沒有context,不知道黃珊珊此發文是針對哪件事情?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23815
柯文哲偷偷見趙藤雄 有沒有公開透明?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6771513
柯文哲偷偷去88會館 有沒有公開透明?
另外有事情請教黃前副市長
以前台北市的規定是這樣
中華民國102年7月8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法綜字第102320144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條
那時候規定和新北市 高雄市規定相同
但是在2022年時改成現在這樣
(三)修正條文第四條:本條新增,第一項由現行條文第三條第一項移列及修正,明定建
方應於期限內辦理現況鑑定之義務;另為避免建方支出無謂成本,第二項列舉影響輕微或
不影響鄰房所有權人等情事,經報請都發局備查者,建方無庸辦理現況鑑定。
請問 這麼替建方著想的法律
黃副市長 當時你真的就這樣讓他過關了
你要不要說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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