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管仁健談李正皓偷拍(節錄)

作者: RGBB (victor)   2023-08-30 12:07:42
原文: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05-26/873086
要讓「法盲網紅」當立委嗎?
李正皓的問題與館長或雞排妹一樣,這些擁有高人氣的「法盲網紅」要參選立委,偏偏卻
連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都匱乏,以致在司法訴訟上都是常敗將軍,要怎樣期望他們在選戰裡
不繼續常敗呢?
李正皓認為自己在偷拍案裡不起訴,就對兩位鄉民(或許真的是網軍)提告。但根據新聞
報導,檢察官不起訴的理由並無法證明他沒偷拍,只是因為妨害秘密罪在刑法上屬於告訴
乃論,必須被害人出面指認才能偵辦。
因此,若被害人與偷拍者達成和解,檢察官想偵辦也依法無據;即使檢察官按照違反社會
秩序維護法處理,對偷拍者頂多也只能罰錢了事。總之,被偷拍者只要不提告,檢察官對
偷拍者就不起訴,應該說是就不能起訴。
2017年6月5日《中時新聞網》記者蕭博文報導〈李正皓被控偷拍性愛片 女無意提告不起
訴〉:
「國民黨青年團前執行長李正皓被前同事、暱稱『方丈』的郭豐碩爆料,指他偷拍與前女
友的性愛影片,還在電視節目誹謗他,告發李涉嫌恐嚇前女友、誹謗等罪。
台北地檢署傳訊李的前女友出庭,該女證稱曾收到李傳來的偷拍影片,但無意提告,對李
在LINE中的情緒言論也不感害怕,檢察官也認為李在電視節目回應郭是為自己辯白,全案
處分不起訴。
本案起因於與李正皓同期加入青年團但後來離開的郭豐碩,去年初陸續在台大PTT以暱稱
『方丈』名稱不斷爆料,指李男常上酒店、約女一夜情還偷拍性愛影片,被害人多達7、8
位,他還指控李男在青年團裡作假帳。
週刊隨後也爆料,李正皓去年初與女友分手並大吵一架,該女才向『方丈』爆料。郭豐碩
向北檢具狀提告,指李正皓透過電視節目誹謗他,還幫該前女友控告李恐嚇。
當時李正皓除了是國民黨青年團執行長、國民黨青年世代『草協聯盟』發起人之一,還擔
任國民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朱立倫、王如玄的發言人,受此事件影響,李辭去黨職。
北檢傳喚李正皓前女友,該女證稱與李交往時曾發生口角,前年底李透過LINE傳送
兩人的性愛影片,她才發現自己被偷拍,但她只擔心影片外流,並沒有感到恐懼,也
沒意願對李提告。
郭豐碩並未提出李正皓的偷拍影片,且妨害祕密屬告訴乃論之罪。由於李的前女友僅承認
有影片,但不願提告,檢察官考量女方沒意願提告也未心生畏懼,認定李罪嫌不足;……

新聞報裡就說了,李正皓的前女友「僅承認有影片,但不願提告」。但李正皓卻以為自己
沒被起訴,就能用檢方的不起訴書來證明自己沒偷拍,甚至還要去告鄉民妨礙名譽,這不
就跟館長或雞排妹的法盲邏輯一樣嗎?這樣毫無法律常識的網紅,無論擁有多高的人氣,
但真的適任立委嗎?
https://i.imgur.com/gwfcxjS.png
這篇寫的蠻清楚的
女方出庭時說自己被偷拍,並說擔心影片外流
另妨害秘密係屬告訴乃論,受害者不提告,加害者就沒事
https://i.imgur.com/2nMrCk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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