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強調:根據憲法 領土包含大陸地區

作者: Antler5566 (鹿茸五六)   2023-08-25 14:33:39
※ 引述《manysheep (愛與和平的PTT鄉民)》之銘
: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五)(98年10月版)第 48
: 解釋文:
: 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
: 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
: 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
: 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 =====================================
憲法固有領土的大法官解釋, 就是由行政單位也就是總統自己認定固有領土就好。 換句話
說, 中華民國總統就算說固有領土只有台灣島也不違憲。
另外有人質疑, 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段: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似乎規定一定要跟中國大陸統一, 但其實憲法增修條
文的問題其實更容易解決。 法律是行政權的延伸, 這段增修條文的文字可由行政單位認定
"國家統一"的事實。 只要總統宣布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已經實質與中華民國臺灣省完成
國家統一, 增修條文就可以完全不改的繼續使用。
(應該有很多人不知道金門縣是隸屬於中華民國福建省…)
所以柯說的憲法規定領土或憲法規定統一, 都是在說幹話討好藍營選民而以。
賴所謂的務實台獨, 依我的看法就是在完全不修憲的前提, 將治權完全透過行政權限縮在

澎金馬。 至於時代力量提的國家正常化修憲, 這個難度幾乎跟制定新憲一樣高, 等到時
代力量或其他第三勢力有足夠的‘’力量‘’再來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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