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羅友志:受訪者有拒絕採訪的權利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23-08-24 15:58:08
※ 引述《royaljing (royaljing)》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rt0D8ZS.jpg
: 羅友志:
: 記者一直學不會的
: 就是受訪者「#有拒絕採訪的權利」
: 記者群「逼車」
: 倒致品妤重心不穩
: 在鍾沛君眼裡變成假摔仔
: 朱某性騷擾鍾沛君時
: 有多少人不分藍綠黨派聲援她
: 她現在說記者
: 這種逼車噁心的行為(彪形大漢這樣近距離團團圍住,就在臉邊)
: 是認真
: 矮額
: 髒髒
等等
我們先看台灣記者的新聞倫理
https://atj.yam.org.tw/ethic.htm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執委會版「新聞倫理公約」
新聞工作者應抗拒來自採訪對象和媒體內部扭曲新聞的各種壓力 和檢查。
新聞工作者不應在新聞中,傳播對種族、宗教、性別、性取向身 心殘障等弱勢者的歧視

新聞工作者不應利用新聞處理技巧,扭曲或掩蓋新聞事實,也不 得以片斷取材、煽情、
誇大、討好等失衡手段,呈現新聞資訊或 進行評論。
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採訪對象的收買或威脅。
新聞工作者不得利用職務牟取不當利益或脅迫他人。
新聞工作者不得兼任與本職相衝突的職務或從事此類事業,並應 該迴避和本身利益相關
的編採任務。
除非涉及公共利益,新聞工作者應尊重新聞當事人的隱私權;即 使基於公共利益,仍應
避免侵擾遭遇不幸的當事人。
新聞工作者應以正當方式取得新聞資訊,如以秘密方式取得新聞 ,也應以社會公益為前
提。
新聞工作者不得擔任任何政黨黨職或公職,也不得從事助選活動 ,如參與公職人員選舉
,應立即停止新聞工作。
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接受政府及政黨頒給的新聞獎勵和補助。
新聞工作者應該詳實查證新聞事實。
新聞工作者應保護秘密消息來源。
似乎沒有保障政治人物有不受訪的自由
只有避免侵擾遭遇不幸的當事者
如果不是遭遇不幸的當事人
想來也不受這條保護
另外我在用"不受訪自由"做關鍵字查詢
意外發現有趣的東西
受訪者常見疑慮說明(指政府進行統計調查)
https://www.stat.gov.tw/public/Data/2211651271.pdf
六、受訪者可否拒絕調查?
答:1、民眾有據實詳盡報告義務:根據統計法第 20 條規定:「政府辦理
統計時,被調查者無論為機關、團體或個人均有據實詳盡報告之
義務」。民眾支持統計調查,政府才能提供正確統計資訊,引導施
政方針,提升全民福祉。
2、拒查可能導致錯誤決策:統計調查受查的樣本,都是採用科學的統
計方法進行抽樣,具充分代表性,倘若大家都不願意接受調查或不
據實填報,可能產生樣本結構性偏差,影響整體統計結果之推估,
造成統計數字失真,甚至導致錯誤決策,損及全民福祉,因此您的
支持合作非常重要。
恩恩
人民有接受政府問詢的義務
但民進黨立委有不受媒體採訪的權力
果然是民主國家
說到不受訪的自由
常常看到重大刑事案件
一堆記者衝上去問
然後警察還要架起人牆
還要幫忙加害者戴上安全帽遮臉
怎麼羅先生不去幫這些殺人犯們說說
他們也有不受訪的自由
記者不要推擠靠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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