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認真討論一下高虹安的案件

作者: t21 (t21)   2023-08-14 20:06:06
其實這個案子
高虹安最大問題已經解決了,
檢察官有說了。
沒有人頭助理的問題
沒有人頭助理的問題
沒有人頭助理的問題,
這個很重要,
因為只要是使用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
100%都會被法院法官判貪污罪成立。
網路大家所找到的案例,
都是因為使用人頭助理,
而被法院判貪污罪成立。
第二個是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罪,
沒什麼意外會成立,但是這條不重要,
因為高虹安市長還是可以當,
下次還是可以選市長,
大不了就易科罰金了事。
最後就是所謂浮報加班費和助理費,
回捐公積金使用的問題。
高虹安真正的戰場其實是在這邊,
但是高虹安的律師有拿新黨吳成典的案例來辯護,說人事費可以流向業務費使用。
至於法院法官會不會採納。
基本上就要看法官是不是藍白粉了。
法官如果是綠粉,
高虹安大概就GG。
如果法官是藍白粉,
高虹安就可以低空飛過,沒事。
大概是這樣。
引述《jimmywu83 (Zzz)》之銘言:
: 雖然選舉期間大家都有政治立場,但是仍然不妨礙大家正常的討論法律問題。
: 單就起訴的部分來討論的話,高目前面臨的罪有2條:
: 1.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財」
: 2.刑法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 從這兩條來分析的話,高虹安要平安下莊的機會說實話真的不高,大致上分析如下:
: 一、貪污治罪條例,7年以上
: 「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 有一點必須要先說明,感覺很多人以為高的問題在找助理拿錢,但其實問題不出在這裡,真
: 正的問題是「高利用多報助理酬金來凹立法院補助」才對。所以助理們在案件裡面也是被告
: ,並不是受害人喔。
: 利用職務這點沒什麼好說的,高就是利用立委職務嘛。
: 以詐術,在這個案件裡面其實也沒什麼爭議,虛報薪資,就是很正宗的「騙」。
: 真正讓高虹安不利的地方在於,助理們大多都認罪了,在高虹安知情的情況下,助理和高虹
: 安就是同一條船上的人,只有全部在船上或是全部落水的結局,根本不存在單獨脫身的可能
: 性。
: 而李沒事的原因,應該是因為他的確有從事助理工作,拿到的助理費也沒有放進公積金。(
: 實際情況是不是我也不能確定,但是從新聞稿裡面有關虛報的部分是都沒提到李,所以才會
: 這樣猜測)
: 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 這部分就蠻簡單的,「虛報薪資」的話,一定就有個倒楣鬼負責登記,只要這個負責登記的
: 倒楣鬼沒有實質審查的權限,那說謊的傢伙就得出來對這個「不實資訊」負責。
: 換句話說,在這個案件裡面,只要有虛報存在,那就沒得救。
: 非常簡略的分析完上面的問題之後,大家應該都能很理性的感覺到高這次真的有點麻煩,王
: 牌律師團出來真的也很有可能沒救。
: 很多人只看新聞稿會有誤解,甚至高虹安自己在記者會都在強調「助理同意」這點。
: 但其實真的不要這樣講比較好,「助理同意」本身就代表高虹安確實有拿到錢嘛,在助理們
: 都認罪的情況下還這樣講,那幾乎就沒有後續切割的空間了。
: 再來就是高虹安有提到說這些都是公積金,都是用作公用,有挪用的部分最後都有補回去。
: 這樣辯解其實沒有不行,但概念上比較接近「能不能投降輸一半」,這樣的講法其實是在承
: 認凹立法院補助的前提下,主張自己沒有私用。的確有前例因此而判的比較輕,但對高來說
: 政治上還是全輸,差別就是刑期差了很多。
: 我看新聞稿總共有高+另外4個人,其中3個都有提到自白以及減刑,還有一個完全沒有提到
: ,雖然不知道他為什麼沒減,不過他非常有可能是高虹安最後的浮木,當然也有可能是檢方
: 故意留下來的陷阱啦,只要高虹安忍不住想串證的話,就有理由可以羈押了~
: 在雖然說今天藍、白、郭都出來力挺,但仔細分析一下案件事實應該就能知道真的有點不妙
: 。
: 不過政治和司法的邏輯本來就不同,政治上就是全黨挺一人,其實也合情合理啦。
: 最可憐的還是高的律師團,正常人應該會勸高投降輸一半,可惜高的情況輸了就是滿盤皆輸
: 。
: 這種情況多拜拜可能比找律師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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