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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豹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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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抹黑言論! 雲豹能源捍衛品牌形象端正視聽 為全體股東負責
近日網路上針對雲豹能源之抹黑言論,扭曲事實、混淆視聽,本公司特此提出聲明:
一、 雲豹能源為推動各事業體所經營業務,旗下設有多間子公司,是為因應各再生能源發
電案埸各異之股東結構、開發進度、性質(例如太陽光電、儲能、生質能)等不同事業體之
業務,實屬業界常態經營模式。
二、 賴勁麟先生於1998年擔任立委期間,是國內首位提出「獎勵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委
員,並致力推動綠能發展逾20年。雲豹能源董事會倚重賴董事長在綠能領域的貢獻,及其公
司治理、管理能力,推舉其擔任董事長,並自2017年12月起擔任雲豹能源董事長迄今。
三、 雲豹能源與其他具有轉投資子公司之公司並無不同,均係依法指派子公司董事,由子
公司董事互選董事長。董事長僅為公司代表人,公司決策依董事會決議、受監察人及股東監
督。賴勁麟先生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董事長,本有助於順暢統整資訊,落實公司專業治理,
謀股東之最大利益。
四、 經查,2017年12月賴勁麟正式擔任雲豹能源董事長時,賴品妤並非立法委員。本公司
係以賴勁麟先生之專業而選任其為董事長於先,自始至終皆依法、尊重市場機制推行業務。
五、 雲豹能源為股份有限公司,且為上市公司,本公司依照證交法規定,對外揭露大股東
及內部人持股資訊。依照公開資訊觀測站所顯示之資訊,賴勁麟董事長持股數不到1%,絕非
雲豹能源大股東,遑論雲豹能源為其家族企業。
六、 言論自由有其界線,意見表達固無所謂真假,但虛捏事實絕非法律所能容忍。
本公司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受公眾監督,業務財務資訊均可公開取得。
近來,網路言論針對本公司之質疑,均可從公私部門之公開資訊查證,如有以訛傳訛,致損
害本公司品牌形象者,本公司將依法捍衛公司權益!
4.附註、心得、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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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粉粉快去勸館長不要再鬧下去了,對方真的會告人。
丁特道歉法並不能救館長亂嘴雲豹引起的風波。
白飯可以多吃,話不可以隨便亂講
各位鄉民愛ㄟ記咧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