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新定義嗎政治人物可以算平民嗎?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23-07-15 22:49:38
這不是定義問題,是陣營問題
很久以前就有一群暴民,把人粗分成執政集團和在野集團
以總統府和行政院作為基準
執政集團全部都要算作政府勢力,上至總統、行政院長、執政黨所有黨員,
下至所有執政黨支持者,包含未成年學生
都算政府集團,不算平民
然後整個集團都要互相背書負責
一個集團成員酒後亂講話也是整個執政集團要為他負責
在野集團:只要跟中央執政黨不同黨的,即使位至相當於中央部長級的地方首長
都算是平民
任何言行都是個人行為,不需要互相負責
然後暴徒們主張「執政風度」「在野豁免權」
執政風度就是執政集團被在野集團砲轟時不得反擊、不得面露不悅,被罵完還要說謝謝指教
在野豁免權就是執政集團不得對在野集團進行任何政治指控,同時豁免一切的監督
暴民們主張這樣才是權力均等,才能避免執政黨利用實質影響力製造不公平競爭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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