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告誡不可再犯”不就是吃案???

作者: casper955033 (Casper)   2023-06-10 23:20:51
快被徐的邏輯笑死
嚴厲告誡加害者不可再犯???
這不就標準的吃案
以前職棒球員簽賭被球團抓到
給個尊重就是,球員退休或是不簽了
這個至少算有處理
口頭告誡“不要再跟組頭見面”
然後繼續打球,這樣可以?
口頭告誡不可再犯???
我真的黑人問號
這不就是吃案嗎....
你好歹調離現職吧....
徐這篇的邏輯到底是?
口頭告誡就算處理
那所有長官都不算吃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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