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統整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5-25 13:56:36
第一章
1-6
6.使用分身/Bug規避板規或水桶,經確認後本尊/分身皆判決原判決*2+剩餘天數,
違規期間發文全數退文且水桶自新公告起計算。(分身案追溯期限為一年)
更正
6.使用分身/Bug規避板規或水桶,經確認後本尊/分身皆判決原判決*2+剩餘天數,
違規期間發文全數退文且水桶自新公告起計算。
(分身案追溯期限為最後一次違規推發文起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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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2-4
4.標題分類使用說明:
a.黑特:心情抒發/幹意發洩等。
b.討論:時事/政治/民生/政問/獨家/政府決策/舊聞等討論。
(舊聞應附上40字備註、心得)
 c.創作:延伸創作/空想/惡搞等。
 d.Live:政論節目/政府實況/公民轉播等。
e.轉錄:社論/它版文章/其他平台資料等。
f.新聞:張貼付有來源之新聞。
g.公告:板主專用分類。
更正
4.標題分類使用說明:
a.黑特:心情抒發/幹意發洩等。
b.討論:時事/政治/民生/政問/獨家/政府決策等討論。
 c.創作:延伸創作/空想/惡搞等。
 d.Live:政論節目/政府實況/公民轉播等。
e.轉錄:社論/他板文章/其他平台資料等。
f.新聞:張貼付有來源之新聞。
g.舊聞:超出三日之新聞/社群、社論轉錄。
h.公告:板主專用分類。
2-5
5.「Live」、「新聞」、「轉錄」及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更正
5.「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
2-5-c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https://reurl.cc/main/tw
更正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縮址。 https://reurl.cc/main/tw
2-5-d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更正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回文偷渡。
(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2-5-e
e.重複發文已有相同來源或內容文章。
更正
e.重複發表存於板面之相同來源或內容文章。
2-5-h
h.「新聞」、「轉錄」應完整轉錄該文且禁止修改原文。
更正
h.除4-3規範之事項外,「新聞」、「轉錄」、「舊聞」應完整轉錄該文且禁止修改原文。
2-5-l
l.「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內文應張貼完整新聞標題,
轉錄FB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更正
l.「新聞」、「轉錄」、「舊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或社論標題且從頭張貼,不得任意刪減。
此類文章內文應張貼完整原標題,
轉錄來源為FB/推特,則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2-5-m
m.轉錄站方公告不受2-2、2-5-h限制,嚴禁修改內文及濫用,並計入2-5每日額度。
更正
m.轉錄站方公告不受2-2、2-5-i限制,嚴禁修改內文及濫用,並計入2-5每日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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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2.非公告參選時間發表參選文,違者水桶90天並退文刪除。
3.文章內容有商業廣告/政治獻金相關連結/媒體、社群刊載之血腥圖片,應刪除後再張貼。
 違者文章/推文刪除水桶30天。
4.危害公眾言論/色情/自殺/煽動、唆使他人自殺/病毒/竊取個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資等
內容或連結,禁止發/推文於本板,違者文章退文刪除水桶90天,推文刪除水桶180天。
(任一板主於接獲檢舉或巡查發現本項違規可直接執行違規處置,唯仍需公告於政黑板。)
6.多篇文章下,8小時內重複、無意義、相同/相似之推噓文達5次以上或
多篇不正常推噓文達2次(5篇),違規一次水桶14天。板主得依情況將文章推薦值歸零。
(板主處理板務可不列入)
7.單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相同/相似之推噓文、不正常連續推噓文達3次以上,
 違規一次水桶14天。板主得依情況將文章推薦值歸零。
(板主處理板務可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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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7.板主對於採刪除/退文處置之違規,得主動處理,以維護板面秩序。
(第一章1-6、第二章及第四章除4-6 4-7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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