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修法挪用外匯存底 公然淘空全民資產

作者: bulden (bulden)   2023-05-24 17:49:41
※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超奇怪的,明明這些文只要上網去搜,就可以查到全文,即使你全部直接copy轉貼過來,
也是省事事省。
結果是,明明是你轉貼出的文,就是和原文有差異?
https://reurl.cc/ZWndXM
https://imgur.com/fOhWqq3
我也不用COPY,直接轉貼過來。
: 提案日期 1120414
: 會期 10屆07期07次
: 提案名稱 中央銀行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 關係文書
: 提案類別 委員提案
: 提案人 吳欣盈 羅明才
基本上要成案,你要有其它的委員連署。
你只貼提案人,而不把連署人貼上來,帶風向嗎?
當年宗教基本法時,大家可是一口同聲連所有的連署人一起譙下去喔?
沒有人連署的法案如何成案?
https://imgur.com/lvaejSA
: 案由:本院委員吳欣盈、羅明才等31人,鑒於台灣的外匯存底持績累積,111年12月底外匯
: 存底金額已增達5,549.3億美元,但央行貨幣政策的沖銷措施卻未能完全發揮...略...要求
: 央行應提撥外匯儲備總額的一定比例(10%),設立外匯投資基金做為我國之主權財富基金
: 以下是央行回應
: 央行發布書面報告強調,若要成立主權財富基金,應先思考定位、模式,及能否達成預定
: 目的,若僅用修正央行法來規範,並不妥適,建議循序漸進,由政府制定專法,逐步建立
: 主權財富基金,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 央行就是很委婉地拒絕立委了
: 希望立委不要一意孤行...
: 其實台灣的財政問題在稅太低,而不是什麼主權基金...
其實我也不是要裱這個,只是想和大家講講外匯存底是什麼而己。
簡單來說,外匯指的是外國的貨幣(現金、存款、支票、本票、匯票等)與可以
兌換成貨幣的有價證券(公債、國庫券、股票、公司債等),不能直接在國內使用。
國人取得外匯透過銀行結匯後可換成新台幣,央行收到的外匯就能累積為外匯存底。
外匯存底每月七日由中央銀行對外發布最新數據,是台灣對外輸出所賺得的,為所有國民
持有。其中包括:政府所持有的黃金、政府所持有的可兌換外幣、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中
的國外資金,以及全體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中的國外資產淨額。
而中央銀行所持有的外匯存底,是以收存的「郵政儲金轉存款及銀行業轉存款」買入,買
入外匯時就要付新台幣。若支付救經濟而動用外匯存底,等於是央行「再次」支出新台弊
,恐造成央行負債大於資產,產生相當可怕的通貨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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