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蔡總統論文案 彭文正向倫敦校方法務求償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3-05-11 10:37:03
1.新聞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05100091.aspx
2.新聞來源︰
中央社
3.完整新聞標題
蔡總統論文案 彭文正向倫敦校方法務求償敗訴
4.完整新聞內容︰
蔡總統論文案 彭文正向倫敦校方法務求償敗訴
2023/5/10 12:17(5/10 12:57 更新)
彭文正(圖)對總統蔡英文提起論文不存在之訴,台北地院判決駁回後,彭文正另對
倫敦政經學院法務經理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北院認定沒有管轄權,裁定駁回。
(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
媒體人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論文不存在之訴,台北地院判決駁回後,彭文正另對倫
敦政經學院法務經理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北院日前認定沒有管轄權,裁定駁回。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彭文正提起求償訴訟主張,他質疑蔡總統學歷造假而挨告妨害
名譽,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透過外交部向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檔案中心函查。
彭文正主張,倫敦政經學院法務部門經理海恩斯(Kevin Haynes)於民國109年7月間
,以電郵告知駐英國代表處的法務部人員,聲稱蔡英文所提供12份文件,與英國倫敦政
經學院檔案中心保存的蔡英文學生檔案文件相符。
彭文正指出,海恩斯當時受聘為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法務部門經理,與蔡英文及論文團隊
勾結,提供全然不實訊息給駐英國代表處的法務部人員,使檢察官據以為重要犯罪證據
,起訴他妨害名譽罪,法院後來發布通緝,造成他名譽受損,求償1000萬元,並將判決
理由刊登在報紙上。
台北地院審理求償案認為,本件欠缺國際管轄權,且因本案相關資料屬年代久遠文書
且不在境內,如由北院實質審理,對於證據調查程序及當事人攻擊防禦而言均甚為不便
,因此即使有國際管轄權,依不便利法庭原則,也應拒絕行使。
北院認為,彭文正提起之訴為不合法,且因有權管轄的法院為外國法院,法院無法依民
事訴訟法規定為移送,裁定駁回。可抗告。(編輯:蕭博文)1120510
#彭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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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正
誹謗蔡總統遭起訴 彭文正向檢察官求償200萬敗訴
5.附註、心得、想法︰
彭P去年募款五百萬要在台美起訴LSE,如今終於成行了。
然而因為台灣惡官認為沒有管轄權,所以判彭P敗訴。
沒關係,彭P可以繼續在美國告看看。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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